女游客秋千坠亡已和解 律师发声
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大河报记者陈甜甜近日,四川一景区女游客体验悬崖秋千项目坠亡一事引发关注。事后,当地通报称已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初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正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中。6日下午,据中国新闻周刊最新报道,事故方已与死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已经达成了赔偿协议”。对此,多名法律人士表示,相关责任人或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虽与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可从轻处罚,但不能免除刑事责任。事发当天,一名网友曾体验同款悬崖秋千据现场视频显示,一女子在穿戴好安全绳后,被缓慢送出安全区域,视频中能听到有人称“没拴紧、没拴紧”,女子刚滑出安全平台,随后跌落悬崖。有网友提出质疑“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绳索未拴紧、操作失误的情况?”视频中,现场工作人员衣服印有“重庆探险营”字样,游乐项目若存在景区外包、第三方运营的情况,在此类模式下责任该如何划分?相关责任人涉嫌哪些罪名?家属接受和解,是否影响刑事追责?针对此事,山西聚谦律师事务所律师罗超表示,法律层面的责任划分绝非“外包即免责”,核心规则可概括为第三方担主责、景区负连带责任,景区与第三方运营方均需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罗超认为,重庆探险营若为项目实际运营方,则需承担设备运维、人员操作、安全检查、风险防控的全部法定责任,是安全保障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对事故承担直接侵权责任与生产安全主体责任。而景区作为场地提供方与整体管理者,其安全保障义务法定且不可通过外包协议转移。景区需履行两大核心义务:一是选任义务,核实第三方是否具备高空高危项目运营资质、特种设备许可、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合规条件;二是监管义务,与第三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日常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制度。若景区未核实第三方资质、未履行监管职责,或放任第三方违规运营,即便无直接操作过错,也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与监管失职责任。同时,罗超表示,当地发布的通报中已明确为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涉事企业与人员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或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事发景区对此,另一名法律从业者陈律师持同样观点。陈律师称,对景区来说就是罚款和吊销相关证照,对主要负责人(景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可以进行罚款;对现场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监管部门将依法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同时,还可以根据园区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其进行企业内部处分,比如解除劳动关系。此外,陈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陈律师称,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基本入罪标准为: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本案已造成1人死亡,满足立案追责条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本案中,负责绑绳的工作人员,属于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对秋千项目负有管理职责以及对景区安全负有保障责任的人员,属于管理人员,他们都可能成为本案的适格犯罪主体。“现场视频中能听到有人喊‘没拴紧、没拴紧’,且受害者刚滑出平台即坠落,这种情形可以证明现场操作人员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了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最终造成了受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满足‘重大伤亡事故’的情节要求。综上所述,我认为本次事件是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家属接受和解,是否影响刑事追责?对此,罗超律师和陈律师均认为,谅解不等于免责,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失犯罪,侵犯的是社会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生产秩序,不能因民事赔偿与谅解而免除刑事责任,仅能作为量刑从轻的依据。最后,罗超表示,四川悬崖秋千坠亡悲剧,是高危游乐项目行业乱象的集中爆发,更是对“安全至上”底线的沉痛警示。他提醒,唯有经营者守牢安全底线、监管部门压实监管责任、游客增强安全意识,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上演,让高危游乐项目回归“安全娱乐”的本质。(新闻报料请私信微信公众号“大河看见”)